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原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分四个阶段:培养考察阶段;组织预审阶段;履行入党手续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办理转正手续阶段
(一)培养考察阶段1.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青年学生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2.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书面申请后,党支部须在一个月内指派党员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提出要求;3.党支部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4.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作口头或书面思想汇报;5.党支部将入党申请人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院党委备案登记,领取并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16.党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业余党校学习培训;7.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了解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若培养联系人调动工作,支部应立即重新指定正式党员继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原培养联系人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8.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至少找其谈话一次
培养联系人须将谈话及考察情况向党支部报告并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内;9.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递交个人自传、思想汇报等材料;10.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情况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内,考察期要在一年以上
(二)组织预审阶段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