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原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程序。一、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分四个阶段:培养考察阶段;组织预审阶段;履行入党手续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办理转正手续阶段。(一)培养考察阶段1.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青年学生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2.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书面申请后,党支部须在一个月内指派党员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提出要求;3.党支部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4.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作口头或书面思想汇报;5.党支部将入党申请人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院党委备案登记,领取并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16.党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业余党校学习培训;7.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了解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若培养联系人调动工作,支部应立即重新指定正式党员继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原培养联系人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8.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至少找其谈话一次。培养联系人须将谈话及考察情况向党支部报告并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内;9.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递交个人自传、思想汇报等材料;10.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情况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内,考察期要在一年以上。(二)组织预审阶段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1.先由培养联系人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及其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2向党支部做综合汇报,并把能否发展入党等具体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2.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解,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并进行民意测验,就能否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征征求辅导员意见;3.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入党条件、可以发展的,应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相应栏目内签署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对条件尚不成熟的要继续培养考察;4.党支部(学生党总支)对发展对象本人在学习单位的政治、历史和表现以及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外(函)调政审,并做出书面综合结论。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5.党支部(学生党总支)对学生发展对象在考察期内的各课成绩进行查阅。(要求考察期一年内各门课程成绩均达到及格);6.党支部(学生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天,公示后若有不良反映的,党支部(学生党总支)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形成书面材料,确需暂缓发展的,由党支部(学生党总支)找其谈话,做好工作继续培养考察;对公示后无不良反映的应及时准备上报材料,上报材料包括:(1)《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思想汇报》(要求:不得打3印,必须本人书写);(2)《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4)有关政审材料、外(函)调材料及政审的综合结论;(5)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的发言记录,民意测验结果;(6)公示结果的书面材料;(7)学生发展对象考察期一年内各门课程成绩单。7.学生党总支对上报材料验收审核后上报院党办,在学生党总支会议上研究通过的组织档案,加盖公章后返还给各支部,并下发《入党志愿书》。(三)履行入党手续阶段:1.确定两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一般为培养联系人);2.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3.介绍人分别在《入党志愿书》介绍人意见栏内填写具体意见;4.支部组织委员要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5.召开党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