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申报及评审工作,根据市职称工作会议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0年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1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一、申报对象1、凡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都可对照省市职称政策及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自2009年起,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申报对象范围较往年有重大调整,取消了人员身份的限制)
2、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但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证明,而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各项待遇的依据
3、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也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1、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10〕9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2、关于职称计算机要求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3、建设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4、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时间和继续教育指定公共科目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