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中山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中文明委〔2011〕10号中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山市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切实做好2011年迎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市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各镇区:为全面贯彻中山市文明城市创建暨迎接2011年复检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检,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切实做好2011年迎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委办〔2011〕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打造“幸福中山、和美家园”的总体要求,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促进全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适宜创业、适宜居住、适宜创新的全国文明城市。二、工作目标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各项指标,巩固成果,查找不足,集中整治,促进我市创建工作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跨跃式的提升,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确保顺利通过复检,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三、实施步骤和重点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责任单位要做到倒计时、分阶段、有步骤地向前推进。(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至4月)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全市文明城市创建暨迎接2011年复检2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和《意见》精神,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到位;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1、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召开本地、本系统的动员大会,将市文明城市创建暨迎接2011年复检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群众。层层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促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2、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市文明办、市创建办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各单位、各镇区健全创建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3、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部门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表》(附件1)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表》(附件2),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迎检工作方案,全力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工作落实不留死角。(二)整治攻坚阶段(4月至6月)主要任务:根据责任分工,对照两个测评体系,巩固已达标项目的成果,查找差距,以突击整治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完善,确保问题在6月底前得到比较彻底的解决,城市文明程度得到大幅提升。1、突出抓好“六大整治”。针对我市各方面反应的存在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重典治乱,雷厉风行地抓好交通秩序、城市秩序、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社会文化环境、窗口服务行业等六项集中整治。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交通运3输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起“六大整治”的牵头责任,积极协调各有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要全力配合,联合行动,强势推进整治工作,确保问题解决到位。2、全面完善基础工作。各镇区、各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分工表》各项指标,结合本单位职能,组织人力、物力,开展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漏补缺,进行全面自查,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解决存在问题。要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委的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志愿服务、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学习、“我们的节日”、“百城万店无假货”和全民阅读等活动,确保基础工作测评不失分。3、开展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