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神东煤炭集团矿井通风管理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神东煤炭集团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神东〔 〕161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神东煤炭集团( 以下简称神东公司) 矿井通风管理工作, 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根据《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AQ1028- ) 、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AQ1056- ) 、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法律规范》( AQ 1044- )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法律规范》( AQ 1055-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以下简称《规程》) 以及《中国神华”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试行) 》( 中国神华煤〔 〕364 号) , 结合神东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 ( 一) 通风系统管理( 二) 局部通风管理
( 三) 通风设施管理
( 四) 通风机无计划停风追查管理
( 五) 巷道贯穿管理
( 六) 通风能力核定、 配风和测风管理
( 七) 盲巷和巷道启封管理
( 八) 采煤工作面安装和回撤通风管理
( 九) 采煤工作面回采和采空区封闭管理
( 十) 反风演习管理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神东公司所属井工煤矿单位( 包括新建、 资源整合、 改扩建矿井及在井工煤矿中的专业化服务单位) 的通风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矿井通风管理工作负责的业务范畴: ( 一) 通风管理部负责神东公司通风业务管理工作, 制定、 修改神东公司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并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二) 生产管理部负责在安排矿井生产和布置开掘巷道时, 要充分考虑通风条件和通风系统的合理性, 便于通风设施的施工, 确保安全生产
( 三) 机电管理部负责机电管理过程中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 负责矿井通风机及其它通风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