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字〔2011〕58号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中专学校,实验幼儿园、特教校: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在全国人民共庆的日子里迎来了第27个教师节,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创建教育现代化的工作热情,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县委、县政府拟于教师节前表彰一批名师、名校、名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模范、优秀班主任、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素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素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教育工作优质服务单位等,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表彰类型1
名师、名校、名校长若干名;12
先进教育工作者180名;3
师德模范10名;4
优秀班主任100名;5
教学工作先进个人180名;6
素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80名;7
教学工作先进集体15个;8
素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5个;9
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若干家;10
教育工作优质服务单位若干家
二、评选范围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模范、教学工作先进个人和素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县普通中学、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育工作者;名校长评选范围为全县普通中学、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主持);名教师评选范围为全县普通中学、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一线在职教师和教研人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为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含中专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担任班主任连续3年或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2名校、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素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教校、中等职业学校
以前被评为县级及以上名校长、名师的均可以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一)名师评选条件
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