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突出保护职能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突出保护职能 落实司法为民 法院民事审判注重”四位一体”见成效近年来, 彭州法院将民事审判工作与取得”四位一体”效果紧密结合, 高效、 公正、 妥善审理了大量的民事案件, 最大限度的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民事审判工作连续三年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 并在全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暨第七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做了沟通发言。 一、 落实司法为民, 追求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审理好重点案件, 突出两个效果。当法律效果和服务要务的价值取向一致时, 我们充分运用好法律, 快速高效地审判案件, 使社会效果、 法律效果达到一致。 , 先后受理了因打赌引发的人身损害、 防护栏砸伤行人、 烤箱电击致死赔偿、 高速路两车追尾引发的赔偿和成都医用塑料厂知情权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 妥善处理了涉及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天一广场”、 ”城市花园”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 受理 5 人以上群体性纠纷案件450 余件, 化解了涉及一军工企业 1000 多住户的产权纷争, 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稳定。 ——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法律效果优先。在法律效果与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不一致时, 我们严格依法办案, 在法律效果优先的前提下, 寻求社会效果的最佳平衡点, 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一致。原告彭州市西郊镇来寿村九社与被告彭州市国土局、 彭州市西郊镇人民政府土地补偿安置费纠纷一案, 因涉及我市旧城改造以来的征地补偿遗留问题, 社会敏感度高、 群体性广、 政策性强, 综合原告人数众多、 情绪激动、 曾进京上访, 被告极不配合等情况, 我院一方面作好引导工作, 使原告能够理智地根据法律程序反映自己的意见;另一方面, 多次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汇报审理的进展情况, 并分析法律关系以及判决后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在保证村民的土地补偿款必须退还的前提下, 寻求利益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平衡点, 使长达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不但没有引起群体性的征地纠纷诉讼到法院, 市委、 政府也十分满意。 ——服务弱势群体, 追求最佳的社会效果。我院将为民办实事作为首要任务。一是为民工工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 优先受理、 重点审理; 二是对”三养”案件以及其它弱势群体实行司法救助, 共减、 免此类案件诉讼费 40 余万元; 三是设立巡回审判点, 赡养案件就地开庭率达 100%。我院民三庭在廖玉珍老人病床前开庭, 中央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