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窑街煤电集团六大系统管理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 〕146 号) 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法律规范( 试行) 》( 安监总[ ]33 号) 要求, 为落实搞好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管理, 落实责任, 充分发挥各系统在安全避险中的重要作用, 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总则1、 为促进和搞好我公司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 〕146 号) 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法律规范( 试行) 》( 安监总[ ]33 号) 要求, 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 检查验收和管理工作
3、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 紧急避险系统、 压风自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以下简称”六大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时限规定建设完善好”六大系统”, 达到”系统可靠、 设施完善、 管理到位、 运转有效”的要求
4、 公司各矿是”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和管理的责任主体, 负责”六大系统”的建设、 维护管理和使用工作
各矿主要负责人是”六大系统” 建设完善的第一责任人
各矿要落实”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分管负责制, 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建立完善各系统管理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 维护管理和使用工作
集团公司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 安全管理部、 生产技术部、 机动部、 通灭部、 规划进展部) , 负责本系统业务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