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
统计工作仍由生产部统一兼管
为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防止数出多门, 乱发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各车间的统计管理工作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收集信息、 调查分析, 实行统计监督, 向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资料
统计内容包括: 一是生产信息; 二是财务信息; 三是市场信息; 四是人事管理信息; 五是企业资产信息等
公司统计工作实行总部、 车间、 班组三级管理, 按统计业务归口管理, 分级负责的原则
生产部职责就是在原有职责的基础上增加负责组织、 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统计工作
保证统计信息完整和准确
根据各职能部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 配备专( 兼) 职统计员, 班组根据民主管理的要求, 推选兼职统计员
公司统计人员应保持相正确稳定, 要求科室、 车间统计人员( 包括兼职) 调整变动工作时, 事前必须征求生产技术部的意见, 并要有合适的工作人员接替其工作
第二章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5
凡国家统计部门颁发的所有报表, 由生产部根据公司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 确定编制责任部门
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 则由生产部派人参加, 并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召集共同协商编制, 报出的报表必须报生产部备案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 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 须经生产部审查同意, 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 方能定为正式报表
公司正式定期统计报表, 由生产部制订”报表目录”( 见附件) , 颁布下发全公司各单位
未经安排批准的报表, 各单位能够拒绝填报
公司内部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 原制表的业务部门可直接通知填报单位, 并将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