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2011〕29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团(工)委、区级各单位团组织:2011年,全区各级团组织按照区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党建带团建,大力推进团建创新,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并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团区委决定开展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先进团支部(总支)1、带领青年投身改革,在当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文明建设各方面中成绩突出,在团员教育方面有较好的形式,取得较好的效果
2、团支部(总支)组织制度健全,团员发展有计划,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3、支部工作活跃,认真完成上级团委交给的任务
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
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二)优秀团干部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竭诚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的信赖
3、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并得到本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评选办法1、“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由团区委统一联评,不占基层名额
12、先进团支部(总支)、优秀团干部按以下方法推荐:(1)团员数在500名以下的团组织,推荐先进团支部(总支)1个,优秀团干部1名
(2)团员数在500-1000名的团组织,推荐先进团支部(总支)2个,优秀团干部2名
(3)团员数在1000名以上的团组织,推荐先进团支部(总支)3个,优秀团干部3名
3、各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各项推荐表一式一份请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团区委办公室,并附500字左右材料,逾期未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