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体改班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例课堂讨论主持人:项金发案例一:[案情]张某系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省某地区路段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时,交通站执勤人员宋某(身着交警制服,佩戴执勤袖章)向张某走过来,递给了张某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张某说:交二十块钱再走
张某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二十元
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地区交警大队的印章
张某问宋某:“为什么要罚我
“宋某说:“你超载
”张某辩说:“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
”宋某不耐烦的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张某说:“不说清楚,就不交
”这时,宋某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交二十块钱
”张某怕争辩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四十元钱
讨论:本案交警当场处罚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1、行政处罚没有说明处罚的依据、事实和理由
2、行政处罚做出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3、当场处罚违法事实必须确凿
4、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案例二:[案情]1998年6月,李某等驾驶一辆东风牌汽车,进入某省森林保护区
李某事先伪造了木材出山证、准运证等虚假证件
进入林区后,其以付高价的手段从林区农民处购买了30立方米木材,后用伪造的出山证骗过林区检查人员将木材转移出山,又用伪造的假准运证企图蒙骗设在林区公路的运输检查站,假证件被发现并被查获
某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某某省森林管理条例》等对李某进行了处罚
处罚机关认为李某的违法行为有三个违法事实(行为)即:1、禁止任何人从林区农民那里收购木材,李某有收购行为;2、依森林法木材出山必须有出山证,李某无出山证将木材转移出山;3、依森林法运输木材必须有准运证,李某无证运输
依上述三个事实某县林业局分别对李某处罚3000元罚款、2000元罚款、3000元罚款并合并执行8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