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及对策的研究来源:中国气象报社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9日10:25:00缪旭明李泽椿田浩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及其对策涉及到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处置方式的采用,应急效果的好坏,也是应急能力的充分体现
因而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及其对策需要认真分析和研究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就是在没有预想、没有准备、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生的事件,预先在灾害或灾难以及其他需要提防的危险发生之前,根据以往总结的规律或观测得到的可能性前兆,向相关部门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情况及其程度,以避免危害在不知情或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发生,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造成损失所进行的应急预警档次划分
这种档次划分是经过权威部门的认定和批准的
一、我国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标准划分的现状从2003年“非典”发生以后,我国开始重视突发事件的应对与预防,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及预警标准的划分做了大量工作
近几年,我国逐步加强了突发事件预警预报和评估工作,进行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标准的制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取得的成绩制定完成了一批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和预案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地质灾害防御条例》《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森林防火条例》《破坏性地震灾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等,有些已上升为国际通用标准
另外,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些应对突发事件的地方性法规和预案
突发事件类别统一划分,预警级别统一标准
我国突发事件分四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级预警,预警信号为红色;二级预警,预警信号为橙色;三级预警,预警信号为黄色;四级预警,预警信号为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