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二审票据纠纷案件的专题调研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法院受理的票据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上诉到二审法院的票据纠纷案件亦有所增加
票据作为一种流通工具,履行着信用和支付的职能,在我们逐步完善的市场经济机制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到票据工具在经济生活中的使用和流通
由于票据这种流通工具的使用在我国启动较晚,因此当事人通过票据实施的商行为不够规范,加之票据知识的专业性,所以给法院的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对于该类案件的审理和法律的理解与适用还存在不少问题
为此,我们通过对特殊案件进行讨论研究,加强上下级法院裁判思路的交流以及向有关票据法专家请教理论难点、热点问题等方式,对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予以凋查研究,撰写出该类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下面就从我庭今年受理的票据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来具体分析:一、案件受理情况及分析(一)案件受理的数量、类型及分析截止到今年11月份,我庭受理的二审票据纠纷案件共8件,约占全庭收案总量的%
其中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案件6件,票据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件
从以上统计数据可看出,大部分的票据纠纷案件为付款请求权纠纷,占整个票据纠纷案件的75%;其次为票据损害纠纷,占整个票据纠纷案件的25%
从整个受理的案件来看,涉案票据纠纷的数量不大,类型也比较单一
(二)受理案件的特点1
从诉讼主体看:我庭受理的8件票据纠纷案件中,7件是原审被告上诉,1件是原审原告上诉
从案件来源看:原审法院宣武海淀昌平房山大兴西城石景山门头沟延庆案件数量321110000从上表可看出,今年上诉到我庭的票据纠纷案件主要来源于宣武法院和海淀法院,其他基层法院上诉的该类案件相对较少
二、案件审结情况及分析我庭受理的8件票据纠纷案件均已结案,其中6件案件维持原判,1件案件调解结案,1件案件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