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生动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践诺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
为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充分发挥作用上
基层党组织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11、农村党组织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在落实惠农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培养新型农民、培育文明乡风、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要结合设岗定责,重点在增强致富带富能力、服务农民群众、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承诺
2、城市社区党组织要围绕构建文明和谐社区,重点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要重点在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3、机关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承诺
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认真履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4、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做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