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班: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近期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与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学金类型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3、国家助学金:每人3000元,分两学期发放
二、申请资格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生;2、国家助学金:各年级全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校生
三、申报条件(一)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国家奖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各年级成绩优秀,2011-2012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列前5%,且无不及格科目及欠费现象;5、在同等条件下,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荣誉者优先;6、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班级前5%,但达到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且无补及格科目,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