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各教学院: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我校2013年贫困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认定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2013年入学新生)二、困难等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两档:特困生和困难生
被确认的困难生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自动失效,仍然困难的需要重新进行审请和认定
三、特困生认定标准及范围家庭人均收入在我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特困生: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且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5.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经济十分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
四、困难生认定标准及范围家庭经济困难,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困难生:1.来自贫困和边远地区且无经济收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者;2.父母为残疾人或有重病在身,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3.双亲或一方下岗(失业)、生活特别困难者
4.家庭经济困难且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6.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
五、困难学生认定所需证明材料困难生的认定,必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吉林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联合所属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作具体说明,并且必须出具由镇(街道)以上政府或当地民政部门核实证明,由经办工作人员签名、加盖公章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如有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关说明:1.属于城镇或农村低保户者,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