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教委发〔2011〕52号武隆县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评选“十一五”教师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各单设中学、乡镇中心校和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和全市教师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一五”期间全县教师教育工作,激发各校及广大教师参与教师教育工作的热情,进一步推动全县教师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在“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1武隆县教育委员会文件参加“十一五”期间继续教育登记审核的县内中小学及其它教育机构。拟评选表彰“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5个、“教师教育先进个人”15名。二、评选条件(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评选条件1.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指导本单位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建立了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范围。制定了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2.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将教师(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年度考核、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3.认真开展校本培训,培训内容具有实用性和先进性,培训形式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培训活动具有特色性和创造性。继续教育登记规范,印证材料整理有序且按时上交。4.协助县继教中心落实各种干训、师训工作,为我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按要求完成各类送培工作,加强参培教师管理,送培教师无培训不合格现象。5.在特级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等教育人才培养管理方面有较系统的制度,效果良好。加强教师培训培养管理,青年教师成长效果明显。6.“十一五”期间本单位人员无继续教育审核不合格现象。(二)“教师教育先进个人”评选条件2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服从单位工作安排。2.热爱本职工作,根据其学科、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参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遵守学习纪律,服从培训管理,并将学习用于教学实践。3.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年度审核,无不合格现象。参加各类培训无不合格现象。4.注重个人研修,教师专业发展成长迅速,示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所负责的工作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学用结合,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5.积极给本单位领导提出教师(继续)教育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三、评选程序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自行申报;教师教育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民主评议、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1名候选人,在本单位公示2天无异议后上报。四、评选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请认真填报《武隆县“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和《武隆县“十一五”教师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须另附1000~2000字推荐材料,并于2011年10月23日前将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和电子件上报县教委组织人事科,邮箱地址:514059411@qq.com,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77720032。3附件:1.武隆县“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2.武隆县“十一五”教师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附件1:武隆县“十一五”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申报单位:单位负责人单位专技人员数主要先进事迹4县继教中心评审意见盖章年月日县教委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武隆县“十一五”教师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推荐单位: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学历职称主要从事工作5主要先进事迹学校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继教中心评审意见盖章年月日教委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67武隆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0月19日印发主题词:教师教育先进评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