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办发29号文件)精神,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又好又快地推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一)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中办发29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省委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广泛深入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动员和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在践行“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上勇当先锋,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上做好表率,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上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更新知识观念、掌握过硬本领,积极投身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努力把海南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
(二)强化各级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