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1年度“共青团员示范岗”、“青年志愿服务岗”的通知各区团委、各街道团工委、各开发区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鄂州职业大学团委、市直各单位及属地管理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为不断增强共青团组织自身活力,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团员、团员干部勤奋学习、认真干事,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引导团员青年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团市委决定创建一批“共青团员示范岗”、“青年志愿服务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共青团员示范岗1、“共青团员示范岗”成员中80%以上为共青团员
2、“共青团员示范岗”中的共青团员要达到以下标准:(1)争当推动科学发展的先锋
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是本单位在业务、技术、管理、窗口服务等方面的优秀人才,能够自觉发挥示范作用,带动身边青年创先争优
(2)争当勇于学习创新的先锋
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单位改革和创效活动
(3)争当爱岗敬业奉献的先锋
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优秀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观念
(4)争当弘扬新风正气的先锋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错误、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影响,弘扬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5)争当维护和谐稳定的先锋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善于化解身边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团结协作能力强
4、工作得到本单位党政和上级团组织肯定,受到服务对象或群众满意
5、制定并公开承诺服务项目,有醒目标识
(二)青年志愿服务岗青年志愿服务示范岗主要指由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在农村、街道、社区、景区等公共场所或依托服务中心、便民中心、车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