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律师执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律师执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律师执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律师执业证,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律师执业申报表》一式2份
(二)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申请人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或教育部门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人事档案保管合同或存档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相应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教育部门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存档证明1份
法律职业资格证C证人员只能在其报名参加考试时户籍地的县(市、区)申请律师执2业
执业地、档案保管地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书面说明正当理由
(六)申请人的职业身份(状况)证明:1、专职从事律师工作的,需提交:(1)申请人近半年内社保缴纳的证明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2)申请人曾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再从事原职业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退休文件的复印件1份);(4)申请人为军队转业人员,需提交自主择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兼职从事律师工作的,需提交:(1)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以及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2)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含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