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中搞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各有限公司,发煤站: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意见》的统一部署和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党委的具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我公司决定,从现在起至2010年6月,在全公司范围内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
为了认真搞好第一阶段既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现将该项工作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强化领导在成立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的基础上,有限公司党政领导根据具体工作分工,进一步将该项工作责任分解如下:赵德毅:全面负责忻州有限公司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日常工作并具体负责有限公司办公室等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反腐败工作
蔡引田:负责忻州有限公司全系统财务,结算,审计等部门和相关领域的反腐败工作
解兵:负责忻州有限公司全系统人事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顿村会议中心等部门和相关领域的反腐败工作
王艳红:负责忻州有限公司全系统煤炭资源整合,矿站建设,企业安全管理等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反腐败工作
白卫平:负责忻州有限公司全系统煤炭销售计划管理,煤炭营销管理等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反腐败工作
二、工作要求搞好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自查自自纠阶段的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企业发展新战略,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同煤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以集中解决煤焦领域暴露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遏制煤焦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势头,促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不断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相结合,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加强监督与增强自律意识相结合,扎实推进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步骤集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