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质量安全操作规程1质量安全宣传栏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一、 未经培训取得爆破作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爆破工作
爆破物品的运、 管、 领、 用和爆破物品仓库的管理及炮工、 药库警卫人员工作职责按公安部《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司爆炸物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私存爆破物品
二、 爆破前要设置好岗哨, 一切人员必须撤离危险区( 一般在 300 米外)
各施工项目要统一放炮时间, 统一爆破信号, 如施工项目中爆破频繁地段与村镇相邻, 施工单位要与村镇地方领导衔接, 把我方的爆破安全规定通知地方政府, 订立安全防范措施和协议, 请地方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三、 装药筑炮时, 是火炮, 现场作业人员不准抽烟、 用火
是电炮不准携带有电器具, 放炮前炮工要记清炮数, 炮响后十分钟炮工应先进现场检查, 其余施工人员须炮工发出解除信号后, 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四、 爆破后施工人员要从上到下检查有无危险情况, 消除松散土、 石方才能施工, 发生瞎炮, 必须向安技员报告, 及时组织有经验的炮工进行技术处理, 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瞎炮
五、 大炮井施工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 大炮井施工要先作出设计, 报技术部门或项目部总工审批; 2、 炮井内施工照明只能使用蜡烛或煤石灯; 3、 炮井烘膛后, 要进行消烟排放, 排烟 30 分钟后, 施工人员才能进入施工作业; 4、 装药和填塞炮洞时不准使用铁器, 要保证线路不受损坏
炮洞填好后, 专职炮工要认真检查通电线路, 其它人员要远离炮井位置
5、 横面陡峭地段的大爆破后, 要等其自然滑落一段时间, 由专人观察, 检查及清除危险物后, 施工人员和机械方能进场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
六、 炮工在放炮时, 应按炮工手册规定进行, 做到炮工”六要”、 ”七不做”、 ”八不放”
炮工”六要”: 1、 要明确炮工工作的重要性和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