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制度及流程 一、 定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护理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意外职业接触后的应急处理:(挤、冲、消、报)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粘膜。 2.如有伤口,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边挤边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 75%酒精或者 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 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并于2 小时内报告感控办,进行抽血做本底检测。 三、评价源患者: 1 根据现有信息评估被传染的风险,包括源患者的液体类型(例 如血液,可见 体液,其他潜 在的传染性 液体或组 织 和浓 缩 的病毒)和职业接触类型(即经 皮伤害 、经 粘膜或破损皮肤)。 2 对 已 知 源患者进行乙 肝 、丙 肝 、梅 毒和艾 滋 病病毒检测。 3 对 于未 知 源患者,要 评估接触者被乙 、丙 、梅 毒、艾 滋 病病毒感染的风险。 四 、评估接触者,采 取 预 防 性 措 施 : 1.暴露于乙 肝 患者的接触者: 1.1 未 接种 疫 苗 者,注 射 乙 肝 免疫 球 蛋 白 和接种 乙 肝 疫 苗 ; 1.2 以 前 接种 过疫 苗 ,已 知 有抗 体,无 需 处理; 1.3 以 前 接种 过疫 苗 无 抗 体者,注 射 乙 肝 免疫 球 蛋 白 、乙 肝 疫 苗 ; 1.4 在最 后一剂 疫 苗 接种 1~ 2 月 之 后进行病毒抗 体追 踪 检测; 2.暴露于丙 肝 患者的接触者:没 有推 荐 采 用接触后的预 防 措 施 ,接触 4~ 6 个 月之 后进行丙 型肝 炎 抗 体和丙 氨 酸 转 氨 酶 基 线 检测和追 踪 检测。 3.暴露于梅 毒患者的接触者:可预 防 性 注 射 长 效 青 霉 素 240 万 U/次 ,每 周 1 次 ,连 续 2~ 3 周 。暴露当天 查TP,暴露后三个 月 追 踪TP。 4.暴露于HIV 阳 性 的接触者:立即评估暴露级 别 ,如果 存 在用药 指 证 ,尽快 于接触后 4 小时内预 防 性 用药 ,最 迟 不 得 超 过 24 小时。但 即使 超 过 24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