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贵州省选调生招生考试章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贵州省 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对基层就业的意见》( 中办发〔 〕18 号) 、 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育锻炼工作的通知》( 组通字〔 〕3 号) 、 中央组织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法官、 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组通字〔 〕8 号) 和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 黔党发〔 〕6 号) 精神, 我省将继续开展从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部分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简章: 一、 选调计划1、 选调博士讨论生到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数为 65 名
2、 选调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数为 725 名
3、 选调到基层法院工作的人数为 145 名
4、 选调到基层检察院工作的人数为 100 名
二、 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 选调对象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讨论生( 不含委托培育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2、 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 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不含委托培育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不受”985”和”211 工程”限制)
3、 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12 月 31 日前在贵州服务两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当前仍在岗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