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富政办〔2006〕64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今年5月8日上午,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非法民办幼儿园发生一起重大纵火刑事案件,截止当日上午12时,已造成3名儿童死亡,11名儿童和1名教师受伤
这起案件给受害人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国务院领导对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学校加强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严防再次发生惨痛的校园安全事件
为确保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200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范围全市各学前教育机构
二、整治内容1、规范办学情况
进一步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对现存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办学资质的审查工作,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一律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依法取缔
2、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对各学前教育机构的食品安全、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接送车辆安全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与整治
三、整治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5日至6月5日)
各乡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各学前教育机构及时了解本次整治活动的要求,切实加强学前儿童的安全保护工作
各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6日至6月15日)
在各幼儿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及《各乡镇、街道学前教育机构整治情况表》(附后)分别上报市政府办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