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富政办〔2006〕64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今年5月8日上午,河南省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一非法民办幼儿园发生一起重大纵火刑事案件,截止当日上午12时,已造成3名儿童死亡,11名儿童和1名教师受伤。这起案件给受害人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创伤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也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务院领导对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各学校加强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严防再次发生惨痛的校园安全事件。为确保学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2006〕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学前教育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整治范围全市各学前教育机构。二、整治内容1、规范办学情况。进一步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对现存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办学资质的审查工作,对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一律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依法取缔。2、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各学前教育机构的食品安全、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接送车辆安全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与整治。三、整治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5日至6月5日)。各乡镇、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各学前教育机构及时了解本次整治活动的要求,切实加强学前儿童的安全保护工作。各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6日至6月15日)。在各幼儿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及《各乡镇、街道学前教育机构整治情况表》(附后)分别上报市政府办公—2—室和市教育局。(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在各乡镇、街道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里将组织市教育、民政、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督查验收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四)总结完善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结合我市学前教育特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四、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学前教育机构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把幼儿园各项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富阳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富政〔2003〕18号)精神,依法行政,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二)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整治活动的要求,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抽调专人,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工作举措,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不留盲点。市教育局要统筹安排,加强指导,及时掌握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协调处理各种问题。市联合督查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落实督查人员,按照整治工作要求,针对—3—乡镇、街道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个逐项地进行复核,并督促整改。(三)注重实效。搞好此次整治活动,关键在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有效进行督查,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要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举一反三,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学前教育模式,对本辖区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设置、布点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的有关政策,出台相关管理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规范办学制度,注重长效管理,努力为学前幼儿营造舒适、和谐的学习环境,确保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附件:各乡镇、街道学前教育机构整治情况表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主题词:教育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