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X X 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X 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2006〕108 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 号)及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可能对企业实现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产生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规定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坚持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经过风险识别评估后采取相应对策措施,以规避或减少损失,为实现企业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目标提供有效保证的能力和实践
第三条 公司风险管理工作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导,围 绕“创建世界一流水平电力公司”总体目标,统筹安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第四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管理与重点防控相结合
企业风险管理应覆盖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其中关键风险实施重点管理
(二)分级分类管理
公司本部以管理系统性、组合性重大风险为主,并根据不同种类的风险特点实施分类管理,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各单位分别负责管理本单位面临的风险
(三)领导主抓与全员参与相结合
公司本部及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全体员工都要把风险管理融入岗位职责,把防控风险贯彻落实到分管业务各领域和岗位工作全过程
(四)可知、可控、可承受
公司应对风险进行事前预测,做到风险可知,通过分析、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加以防范控制,将风险降至可承受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