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酒店等级标准 目前国际上采用的酒店等级制度与表示方法多为星级制和星级表示法
星级制把酒店按一定的标准分成不同的星级,用星号的数量来代表
我国采用五星级制,分别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
星数越多等级越高
五星是最高级(即豪华型酒店),一星是经济型酒店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酒店星级的规定 (1998 年 8 月 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发布)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国际旅游发展的需求,尽快提高旅游涉外酒店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之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标准,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国旅游涉外酒店星级评定,根据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酒店星级标准》进行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酒店星级标准〉〉按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划分酒店等级
第四条 酒店星级的高低主要反映客源不同层次的需求,标志着建筑、装潢、设备、设施、服务水平与这种需求的一致性和所有住店宾客存在的满意程度
二、 星级的评定范 围 第五条 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从 事 接 待 外国人、华侨 、外籍 华人、港 澳台 同胞 以 及 国内人,正 式 开 业 一年以 上的国营、集 体 、合资 、独 资 、合作 的酒店、度假 村 ,均 属 本规定范 围
第六 条 凡 准备开 业 或 正 式 开 业 不满一年的酒店,给 予 定出 预 备星级,待 酒店正 式 开 业 一年以 后 再 正 式 评定
三、 星级评定的组 织 和权 限 第七 条 全国旅游涉外酒店星级评定最高权 力 机 关 是国家旅游局
第八 条 国家旅游局设酒店星级评定机 构 ,负 责 全国旅游涉外酒店星级评定领导 工 作 ,并 具 体 负 责 评定全国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
第九 条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旅游局设酒店星级评定结 构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