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机传输)济南市教育局济教安函〔2011〕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防汛和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6月1日起,我市已进入雨季主汛期,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防汛工作,加强学校防汛工作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1年第2号预警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济南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转发省防指做好2011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今夏学校防汛工作和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通知如下:1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学校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从思想、组织、物资等方面做好准备,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及时调整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实抢险救灾队伍,进一步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各相关人员职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到思想、责任、工作三到位
要进一步加强师生防汛安全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开展有针对性防汛及预防溺水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防汛工作值班,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即日起严格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及时接收上级防汛信息和指令,实行防汛信息零报告制度
每天下午4时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要向市教育局应急办报告学校防汛及安全信息,发送电子邮件到:jnjyjyjb@163
如遇紧急情况,及时电话报告,不得漏报、误报、迟报
2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切实做好学校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近期认真组织人员对学校校舍汛期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农村边远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地处低洼地段、毗邻山脚的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教室、学生宿舍和学校围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