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的通知体群字[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直属单位: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贯彻落实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体育工作非常重要的任务,国家体育总局已采取切实措施,对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为重大契机,推动全民健身快速发展作出部署。为有效保障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10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及本单位的实际,在安排工作时参照执行。2010年群众体育工作思路和要点2010年是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第二年,也是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十分重要的一年,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按照胡锦涛总书记9.29讲话中提出的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目标,找1出差距、制定对策,运用突破性思维,采取突破性措施,实现群众体育跨越式发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和第十一届全运会上接见群先代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为主线,全面总结、回顾《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十五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不断深化对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坚持求实创新的原则,建立全民健身长效化机制。二、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检查督导工作,着力解决制约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总结检查《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一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扩大培训规模,扩展培训渠道,以此带动省、市、县加快培训考核审批一、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与教育部门合作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采取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努力挖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在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其社会效益,逐步建立全民健2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以实施乡镇、社区体育健身工程为重点,不断改进和提高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健身需求;通过举办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和2010年亚运会、亚残会火炬传递活动,大力宣传群众体育工作取得的可喜成就;做好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大力开展科学健身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科学健身意识;充分发挥公共体育资源的公共服务效益,努力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生活化、法制化水平,为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基础。三、工作要点(一)全力抓好《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1.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将《全民健身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列为本年度的重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让体育系统和基层群体干部熟悉《全民健身条例》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的自觉性。2.切实抓好《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通知》(体群字【2009】198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体群字[2009]207号)的要求。体育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抓住机遇,主动争取和推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3依据《条例》规定,强化政府职能,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各级政府“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把全民健身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3.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检查督导工作。国家体育总局将适时联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条例》、特别是对《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