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2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要求,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格执法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监管
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20(二)公正高效
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三)公开透明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施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各级人社部门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6年11月底前,各市(地)、系统人社部门要参照省人社厅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系统)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