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与代码 共设5 个门类、58 个一级学科、573 个二级学科、近 6000 个三级学科。 学科分类代码是基于一定原则对现实科学体系按其内在联系加以归类并以符合逻辑的排列形式表述出来且赋予代码的一种学科。《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是科学发展、教育、科技统计、学科建设等方面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鉴于学科分类在科学发展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联合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际组织与世界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学科分类体系标准化工作,纷纷制定相应的学科分类与代码标准。 《学科分类与代码》使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GB/T13745-92。 Classification and code disciplines。 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学科的分类与代码。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宏观管理和科技统计。 本标准的分类对象是学科,不同于专业和行业,不能代替文献、情报、图书分类及学术上的各种观点。 3. 相关术语: 3.1 学科: 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 3.2 学科群: 学科群是具有某一共同属性的一组学科。每个学科群包含了若干 个分支 学科。 4. 分类原则: 4.1 科学性原则: 根 据学科研 究 对象的客 观的、本质 的属性和主要特征 及其之 间 的相关联系,划 分不同的从 属关系和并列次 序 ,组成 一个有序 的学科分类体系。 4.2 实用性原则: 对学科进 行分类和编 码,直 接 为 科技政 策 和科技发展规划 ,以及科研 经 费 、科技人才 、科研 项 目 、科技成 果 统计和管理服 务 。 4.3 简 明性原则: 对学科层 次 的划 分和组合,力 求 简 单 明了。 4.4 兼 容性原则: 考 虑 国内传 统分类体系的继 承 性和实际使用的延 续 性,并注 意 提 高 国际可 比 性。 4.5 扩 延 性原则: 根 据现代科学技术体系具有高 度 动 态 性特征 ,应为 萌 芽 中的新 兴 学科留 有余 地,以便 在分类体系相对稳 定的情况 下 得 到 扩 充 和延 续 。 4.6 唯 一性原则: 在标准体系中,一个学科只 能用一个名 称 、一个代码。 5. 分类依据: 本标准依据学科研 究 对象,研 究 特征 、研 究 方法 ,学科的派 生 来源 ,研 究 目 的、目 标等五 方面进 行划 分。 6. 编 制原则: 6.1 本标准所列学科应具备 其理论 体系和专门方法 的形成 ; 有关科学家群体的出现; 有关研 究 机 构 和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