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31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审/3)133-2013 国家电网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公司审计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参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质量管理,是指针对影响审计质量的主要因素和业务环节,为确保审计质量而制定和运用各项基本方针和策略、规范和标准,以及程序和方法的行为
审计质量管理主要包括内部审计督导、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审计部门质量管理以及外部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部及公司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审计部门负责人对于建立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实施审计质量管理的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 审计质量管理目标是: (一)审计活动的合法、合规、合理; (二)降低审计风险,审计活动的效果达到既定目标; (三)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总体负责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审计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制定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和流程规范; (二)直接负责总部项目审计质量管理实施; (三)指导各单位开展审计质量管理实施; (四)组织并指导开展审计质量管理外部评价
第七条 各单位审计部门是本单位审计质量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公司审计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标准和流程规范,并严格执行; (二)负责本单位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组织实施本部及所属单位审计质量管理外部评价
第三章 内部审计督导 第八条 内部审计督导是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审计组长对实施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所进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