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附件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责 任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司基建系统工程质量意识,保证工程建设全寿命周期质量,实现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的战略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根据工作分工,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工作由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考核,通过达标投产考核、优质工程评选等管理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整体考核。 第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按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各单位、各工程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目标考核,明确达标投产、优质工程、工程质量事故控制等方面的具体目标,对未完成质量目标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或控股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 — 4 —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方法 第六条 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基建质量管理目标; (二)基建质量综合管理; (三)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 (四)工程达标创优管理; (五)工程质量工作创新。 第七条 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分定期综合评价考核及目标考核。 第八条 公司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考核方法包括表扬和奖励、处罚两种。 第九条 表扬和奖励的形式有: (一)通报表扬; (二)物质奖励; (三)授予荣誉称号; (四)评标中适当加分; (五)资信评价中加分或好评; (六)岗位任职资格方面的奖励。 第十条 处罚的形式有: (一)通报批评; (二)经济处罚; — 5 — (三)不接受投标或评标中扣分; (四)资信评价中减分或差评; (五)岗位任职资格方面的处罚。 第三章 表扬和奖励 第十一条 公司对省级公司( 包 括 华 北 电 网 公 司 , 各 省 、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公 司 , 国网 交流建设公 司 、国网 直流建设公 司 、国网 新源公 司 、国网 能源公 司 等直属单位, 下同)的表扬和奖励: (一)按省级公司基建质量管理工作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年度基建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进行系统内通报表扬。 (二)获得公司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系统内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对工程创优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在系统内通报表扬。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