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监理项目部的设置 一、管理组织关系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期限实施监理服务工作。监理项目部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即监理规范中所称的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项目部与业主项目部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业主项目部对监理项目部实施指导、监督、考核。 监理项目部与施工项目部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有关要求,对施工项目部在工程实施中实行“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管理。 监理项目部与设计项目部是管理协调关系,重点关注并协助业主协调设计图纸提交进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在施工阶段及时提出所发现的设计问题,并监督落实。 监理项目部与材料/构配件供应商是管理协调关系,重点关注并协助业主协调材料/构配件供货进度、质量等方面,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二、监理项目部设置原则 监理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和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110( 66) kV输电线路工程应按中标项目该地区内多条110( 66) kV 输电线路累计单回路工程规模在60km 及以上但不超过100km 、多回路工程规模在65km 及以上设立监理项目部。由监理单位正式发文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并报建设单位备案。监理单位接到业主项目部进场通知后,按期完成监理项目部的现场派驻工作。 三、资源配置 1.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 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等资料以书面形式递交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和监理单位投标的承诺,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见表1-1。 表 1 -1 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序号 监理项目部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 工程师 安全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造价人员 信息资料 人员 1 110( 66) kV输电线路工程 1 1 1 原则上平地每15km 、山 地每10km 配备1名监理员 公司统筹安排 1 注 1. 110( 66) kV 改造输电线路工程监理人员参照执行。 2.当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兼任多个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且不宜超过3 项。 3.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派驻人员进场。在施工高峰期或针对特殊工程项目应适当增加监理员数量。 4.信息资料人员在满足工程信息管理的前提下允许兼职。 5.安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