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山东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鲁经信资字〔2012〕33号各市经信委(节能办)、财政局,各省财政直管县(市)经信局(节能办)、财政局:为加强和规范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山东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07〕6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山东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联系人:省经信委资源节约处庞松涛;联系电话:0531-86920526;传真:86120571。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刘辉;联系电话:0531-82669767。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12012年山东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山东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建〔2007〕68号),现就2012年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项目申报范围(一)机械、化工、纺织、建材、轻工等行业重点节能核心技术及技改项目。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节能系统)等,对列入国家万家企业低碳行动的企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二)省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列入省重点推广目录的重点节能技术、产品和设备。(三)太阳能工业锅炉项目。利用太阳能对5吨以上工业锅炉给水辅助加热,实现锅炉系统持续稳定运行、进水温升60度以上。二、项目申报要求(一)申报节能核心技术奖励资金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基本情况表,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金申请表,项目简介,节能效果分析评价报告,项目建议书,自主知识产权证书,22010年以后(含2010年)获得的省级及省级以上权威部门的成果鉴定书或获奖证明等。(二)申报节能技改奖励资金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基本情况表,节能技改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项目简介,节能效果分析评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主管部门的备案、核准或立项批复文件,需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应提供银行贷款合同或银行贷款承诺函,企业自筹资金落实证明,环保部门批复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报告),规划用地证明(需新征土地的项目),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等。项目为在建或拟建项目,且2012年内能够竣工。(三)申报太阳能工业锅炉的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基本情况表,节能技改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项目简介,节能效果分析评价报告,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安装位置,锅炉吨位,集热管的规格型号,集热器数量和排列方式,设计温升,供货商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两年以内的集热管或集热器热性能检测报告等)。项目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各市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财政局联合上报,各市项目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各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由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财政局联合上报,项目总数2个。申报项目以核心技术产业化项目为主,3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为辅,数量不得超过限额,否则不予受理。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版申报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1份(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除证书、批复、证明等材料外尽量不采用图片格式),同时分别通过山东经济和信息化网“山东省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金项目申报系统”和省财政厅“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报送申请表。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0日。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填报)2、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奖励资金申请表(企业填报)3、节能技改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企业填报)4、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汇总表(各市填报)5、节能技改项目汇总表(各市填报)6、项目简介4附件6××企业××项目简介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成立时间、所在地、获得的主要荣誉、现有总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产能、产品市场分布、2011年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及在全国同行业位次等。二、项目建设纲领及必要性:包括产品用途、市场需求简要分析。申报节能专项核心技术项目主要说明技术的简要原理、特点及先进性,与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产品的比较优势等。申报节能专项技改奖励项目主要阐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