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纪发[2007]10号————★————河南省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川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的通知各省辖市纪委、监察局,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纪委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省管企业和高校纪委,省直纪工委:2007年5月29日,中共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以下简称《规定》),这个《规定》是中央纪委针对当前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的,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的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
贯彻落实好《规定》对于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干部作风、促进中原崛起、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好《规定》,现通知如下: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
要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宣传工作
首先,要抓好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使从事案件检查和相关工作的同志,深刻理解《规定》的重要意义,熟练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各项具体内容,准确把握《规定》与相关刑事法律、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为正确适用《规定》奠定基础
其次,要组织有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
《规定》的适用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
各级党委、纪委应当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学习《规定》,使有关党员干部真正理解和掌握这些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筑牢思想防线
其三,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要使人民群众了解《规定》的基本内容,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增强与这些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要把学习宣传《规定》与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结合起来
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
各级纪检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