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 大冶市教育局 大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大冶市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的说明 一、目的: 为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提高保教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贯彻国家、省关于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性文件,集中体现了我省对幼儿教育各方面的要求和导向
各地在使用本标准时,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分类要求,分层指导
目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幼儿园,可以按照标准积极努力,逐步达到
二、等级划分: 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五个等级:三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一级幼儿园、市(州)级示范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
三、标准认定: 标准共分五个A级指标,23个B级指标和 60个C级指标
每个A级指标各 100分,并分别赋予了不同权重,实际得分以百分制计算
A级指标得分各乘以权重之后的总和即为实际得分,即:A1×0
2+A2×0
25+A3×0
2+A4×0
2+A5×0
15=实际得分
按实际得分所在范围来评定幼儿园等级,即,达到 60~65分的认定为三级幼儿园;达到 66~75分的认定为二级幼儿园;达到 76~85分的认定为一级幼儿园;达到 86~90分的认定为市(州)级示范幼儿园;达到 91~100分的认定为省级示范幼儿园
四、本《标准》自 2012年 5月 1日起实行
大冶市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估标准(试行) A1 办园资格与办园条件(100 分 X0
2) (单位:分)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依据 评估要点 与方法 查阅资料 A1 办 园 资 格 与 办 园 条 件 (100) B1 资 质 条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