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安全监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
1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94)》、《混凝土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DJ336-89)》以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编制
2 本细则适用于水工建筑物永久工程以及水工洞室和高边坡开挖等工程中必须进行运行期与施工期安全监测的工程项目
3 工程监测仪器设备的埋设应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和设计要求并随工程进展及时安排实施
2 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与保管 2
1 为确保现场仪器埋设安装按合同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进度以及仪器供货所需的时间要求,编制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
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项目简况(包括与仪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计划进度,预期的仪埋计划进度,安全监测项目内容与技术要求)
⑵供货厂家情况(包括厂名、厂址及其资信情况)
⑶采购仪器件申报表(包括埋设部位、器件名称、规格型号、本批采购数量、计划进场日期、供货价格、承运方式与到货地点)
⑷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部要求必须报送的其他内容
2 因工程需要订购的特殊型号和规格的仪器设备,承建单位应约请监理工程师参加与制造厂商进行的技术商谈
3 采购的仪器设备进场后,承建单位应认真检查各类仪器的型号、规格、数量和供货质量
所有的仪器都应附有相应的测试证明
4 进场仪器设施应按使用、保管说明书要求存放在安全、防潮的库存房内妥善保管
3 仪器埋设准备 3
1 仪埋施工作业前28 天,承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安全监测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安全监测技术规程规范,结合施工计划编制完成监测仪器埋设安装措施计划,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批准
仪器埋设安装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监测项目及内容
⑵工地现场配备的监测仪器设备,包括测量仪表和检验设备清单(附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