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保〔2007〕5号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做好2007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根据泉教执〔2007〕5号《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做好2007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如何做好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学习贯彻和2007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1、提高学习贯彻《纲要》的认识《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为今后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提供了指导性和纲领性的文件
各校要切实加强《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强化师生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意识,不断提高中小学生自救自护的本领,通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上正确应对的习性,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1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2、开展形式多样的《纲要》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要按照《纲要》的规定内容,在学科教学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渗透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利用地方课程,采用班、团、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参观和演练等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公共安全意识,通过游戏、模拟、活动、体验等主题教学活动和丰富校园文化等方式来开展《纲要》宣传和安全教育活动,学校要通过与公安消防、交通、治安、卫生、地震等部门,以及与家庭和社会共同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教育
各校要通过宣传,使学校全面深入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