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质量,维护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依照国家有关标准、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是指善待实验动物,使其免遭伤害、饥渴、疼痛等行为和措施,包括良好地管理与照料,为其提供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提供充足、健康的饮食、饮水,避免或减轻其疼痛和痛苦,应用实验动物进行生命科学研究符合伦理等
第三条实验动物是指 SPF 大小鼠、裸鼠、兔、犬、小型猪及实验动物化的实验动物
适用于本单位及外单位从事实验动物研究的工作人员及使用实验动物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教师和学生
第四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宗旨是遵循国际通行的动物福利和伦理准则,贯彻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实验动物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本机构实验动物福利,规范实验动物管理和伦理审查,以及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本中心各类实验动物的饲养和动物实验,均应先申请实验动物管理及伦理审查,获得实验动物管理及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开始,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单位行政管理者、实验动物专业人员、医学相关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士担任,设组长 1 名,委员 4 人(兽医师 1 名)
委员会任期为 3 年,可以连任
由单位负责聘任、岗前培训、解聘,并及时补充成员
第六条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应制定章程、审查程序、监督制度、例会制度、报告制度、工作纪律、专业培训计划等
每年组织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召集重大项目评审活动及临时会议,签发或授权委员签发审查决议
所有委员要承诺维护实验动物管理及福利伦理
第七条委员会全体成员每年召开 1 次年度会议,议程包括:提交上年度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工作总结及本年度的工作要点;对本年度新申报涉及实验动物项目的福利伦理申请进行一次集中审查;其他事项
第八条委员会委员由本中心聘任,为非职务任职,本中心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