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七批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三教小学全体教职工: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批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4〕24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本周内将申请表上交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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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小学2014年12月3日渝教师〔2014〕24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批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属各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决定》(渝府发〔2001〕126号)精神,为加快名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全市第七批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名额第七批拟评选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800名
市里按1:1
2比例放大推荐名额到各区县(自治县)和委属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2(一)基本条件1
参加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参加“国培计划”初中、小学和学前教育骨干教师脱产研修项目培训(3个月及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中职教师参加教育部职教师资素质提升计划骨干教师培训(含出国培训)、青年教师企业实践(3个月及以上)取得结业证书;参加田家炳基金会扶助重庆市农村英语教师培训项目培训者培训(3个月及以上)取得结业证书,参加中英合作英语教师培训者出国培训(3个月及以上)取得结业证书
幼儿园教师达到幼师(中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达中级及以上
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近三年登记合格率100%
最近五年内一直从事所申报学科教学工作;男教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教师在50周岁以下;校级领导必须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