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部分物联网传感器项目创业板IPO 上市审查要点分析一、 2013 年创业板最新审核政策分析企业上市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募集资金,而募集资金必须投资相应的项目
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安排”,也就是说至少60%— 70%的资金应该用于主营业务项目的投资建设
研发类不产生收益的项目应该尽可能少占用募集资金
除了这个直接要求,博思远略咨询公司(甲级资质)根据证监会发审委最新审核政策对所重点审核的节点总结如下:(1) 、规模的合理性(2) 、新产品的技术成熟性(3)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新增收入的匹配性(4) 、与发行人历史数据的匹配性(5) 、研发类项目投资比例的合理性根据博思远略咨询公司研究发现,创业板企业大多有服务收入比重较高,无形资产较多,企业重置成本低等特征
如果按照企业原有设备规模和技术水平进行项目设计,那么募集资金规模会很小
这使得很多企业在项目设计中做大设备投资、增加土建投资、增加铺底流动资金以完成既定的募集资金目标
这一现象十分普遍,也是造成募集资金运用部分经常被反馈的原因
采取上述策略虽然可以满足募集资金规模的要求,但是固定资产增加过多、比例增大问题难以解释
由于项目收入测算要求严谨保守,那么又出现了投入产出的匹配性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博思远略建议采取以下策略:(1) 、募集资金规模能小则小,越小问题越少;(2) 、项目设备尽量采取现有设备的最新升级型号,避免大换血;(3) 、建设规模和项目收入参照现有规模设计,不建议超过当前规模的1
5倍;(4) 、土建投资最好自有资金出资或者实物出资以表明节约募集资金;(5) 、土建投资比例应少于30%,避免房地产投资嫌疑;(6) 、回收期控制在5 年之内,内部收益率不低于20%;(7) 、项目收入规模上限不能高于市场容量预测的增加值;(8) 、选择知名工程咨询公司进行项目的审核以证明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