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购销合同甲方(需方):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乙方(供方):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66 号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招标采购结果,本着平等互利、公平交易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采购种类及单价品种供应商规格供货价具体采购量由甲方营养科根据业务情况提出需求,不论数量多少,乙方都需无条件配送
二、合同执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三、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时提出采购品种、剂型、采购数量
2、甲方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3、甲方清理保质期不足3 个月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时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
4、甲方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出售情况,对已出售给患者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乙方进行结算
5、甲方协助处置患者使用乙方产品引发的不良反应,概不承担其引发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并有权退货或换货
四、乙方的义务1、乙方承诺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等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3、如有外包装受损等影响销售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乙方应及时更换
4、患者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后,如发生中毒等严重不良反应,乙方应积极应对,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通知后,须在 48 小时内完成供货,并承担配送、运输、包装等费用
6、乙方配送产品时,需同时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质量检测报告、送货单及正规发票,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签字确认
7、乙方所提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质期不足3 个月(含甲方未使用完的库存产品),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8、如因特殊原因, 乙方无法供应产品时, 应提前 4 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