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京市玄武区档案服务中心档案服务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南京市玄武区档案服务中心档案服务管理办法 玄武区档案服务中心隶属区档案馆领导,由具有较高档案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组成,能提供档案业务方面的各项技术服务,同时具有保管档案的先进设施和管理经验
为适应社会进展及满足各类单位及个人对档案服务的需求,本中心特向社会提供档案服务,办法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本中心坚持“服务、信誉、优质、高效”的原则,承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档案事务(属于非法定移交进馆范围的档案),为社会提供档案事务服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服务项目 1.档案寄存服务
为单位、个人提供代保存、代管理档案业务
凡文书档案、专业档案、声像档案以及个人收藏的日记、信札、手迹、照片、录音录像带及其它实物珍品等,均可寄存
档案整理服务
为单位、个人提供各种门类档案的法律规范整理,包括分类、组卷、编目、装订、装盒等
3.档案咨询服务
为单位、个人提供档案业务技术指导,包括各业务法律规范、标准的指导和培训
4.档案用品服务
为单位、个人提供档案专业书籍、用品、橱柜以及相关的文化用品服务
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服务程序 1.需要档案寄存服务和档案咨询服务的单位、个人可与档案服务中心联系并填写《玄武区档案服务中心档案服务登记表》
2.服务中心与申请单位或个人商定有关事宜,并签订档案服务协议书
一式两份,申请者和档案服务中心各存一份
3.档案实体的寄存和整理,双方须严格履行清点手续,对实体的各门类和种类的数量、质量等按清单逐一进行核对,检查
4.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盖章,此清单一式两份,作为协议书附件双方保存
4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5.需要档案用品服务的单位、个人,可直接来档案服务中心购置,若需定制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