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12024 年 4 月 19 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304 号《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已经 5 月 8 日市政府第 31 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发布,自 5 月 12 日起施行。市长:缪瑞林 5 月 12 日南京市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店招标牌设置行为,美化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店招标牌的设置、维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店招标牌设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下称设置人),在其办公地或者经营地设置表明其名称、字号、标志的室外标牌、灯箱、LED 灯、文字符号的行为。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店招标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店招标牌设置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考核。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店招标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店招标牌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容貌标准等技术标准,制定店招标牌设置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店招标牌设置标准是店招标牌设置、监管的依据。制定店招标牌设置标准,应当实行听证或者论证等形式征求专家、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意见。第二章 设置法律规范第六条 设置店招标牌的位置、形式、尺寸、色彩、图案等应当与所依附的载体以及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破坏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和街景特征。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不得利用建筑物屋顶、消防登高面、住宅建筑(含商住混合类建筑的住宅部分)、写字楼外立面设置店招标牌。第七条 店招标牌内容仅限于设置人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字号和标识,不得含有推介产品或者服务的内容,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内容。第八条 建筑物一层实行外框支架方式设置店招标牌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不得重叠设置;(二)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檐以下设置;(三)厚度一般不得超过六十厘米,长度不得超过房屋权属登记证列明的长度。第九条 建筑物二层及以上不得实行外框支架方式设置店招标牌。第十条 店招标牌版面和造型应当与建(构)筑物风格、自身店(门)面装修和设计相协调,色彩搭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