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鄯善县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时间:$moditime$来源:鄯善县人民政府网供稿:编辑:点击次数:756【关闭】关于印发鄯善县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鄯善县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鄯善县未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方案今年以来,我县按照自治区、地区统一安排,开展了为期三个多月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在专项行动中,全县各重点行业和领域及各乡镇共排查出各类隐患2912条,其中2023条已整改完成,目前正在整改和限期整改的889条
“十·一”前夕,地区行署领导和自治区安监局领导对我县“十·一”节前和十七大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落实国家“9·21”和自治区“9·23”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我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还未治理整改的隐患、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工作非常关注,要求我县立即对未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定时间进行整改治理,防止未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未整改治理前要对这些安全生产隐患严防死守,绝不能发生事故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安监局督查组和地区行署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对我县未治理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如下整改治理方案: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帕尔哈提·卡德尔(县委副书记、县长)副组长:阿斯娅·色依提(政协主席)李晓军(县委常委、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何强(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秉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古丽夏提·艾合买提(县委常委、副县长)方铁胲(人大副主任)买买提·司迪克(人大副主任)花保华(副县长)亚森·艾力(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