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厨房设计法律规范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1
1 条 为保证饮食建筑设计的质量,使饮食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2 条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以下三类饮食建筑设计(包括单建和联建):一、营业性餐馆(简称餐馆);二、营业性冷、热饮食店(简称饮食店);三、非营业性的食堂(简称食堂)
3 条 餐馆建筑分为三级
一、一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高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宽畅、环境舒适,设施、设备完善;二、二级餐馆,为接待宴请和零餐的中级餐馆,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设施、设备比较完善;三、三级餐馆,以零餐为主的一般餐馆
4 条 饮食店建筑分为二级
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一、一级饮食店,为有宽畅、舒适环境的高级饮食店,设施、设备标准较高;二、二级饮食店,为一般饮食店
5 条 食堂建筑分为二级
一、一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比较舒适;二、二级食堂,餐厅座位布置满足基本要求
6 条 饮食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法律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第 2
1 条 饮食建筑的修建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与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选择群众使用方便,通风良好,并具有给水排水条件和电源供应的地段
2 条 饮食建筑严禁建于产生有害、有毒物质的工业企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业防护地段内;与有碍公共卫生的污染源应保持一定距离,并须符合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规定
3 条 饮食建筑的基地出入口应按人流、货流分别设置,妥善处理易燃、易爆物品及废弃物等的运存路线与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