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为了法律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保证行政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工作人员,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范畴
三、行政审批工作的职责1
制定行政审批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对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办理
对审批材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档案管理系统
对已审批的文件和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年度报告
向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反馈意见,及时告知审批结果
对行政审批的结果进行复核和复审
执行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程序
四、行政审批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1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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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
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审或行政复议
对行政执法行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行政审批的程序1
受理申请:行政审批局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 5 日内出具《行政审批受理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法定受理期限、申请基本情况等情况
审核办理:行政审批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
决定审批:行政审批局在法定时间内,根据审核情况、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作出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书》
复核核审:行政审批局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组织内部专家评审和复核,对敏感事项需要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授权
终止审批:行政审批局对于申请人撤回申请、不再决定、无合法申请基础等情况,应当出具《行政审批终止通知书》
六、信息公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社会公众应当通过媒体、网站、发布公告、专题报告等方式,定期公开行政审批工作的相关信息,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