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一、工作目的为了法律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保证行政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体工作人员,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范畴。三、行政审批工作的职责1.制定行政审批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对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办理。3.对审批材料进行归档,并建立档案管理系统。4.对已审批的文件和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撰写年度报告。5.向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反馈意见,及时告知审批结果。6.对行政审批的结果进行复核和复审。7.执行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程序。四、行政审批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信息。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3.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审或行政复议。4.对行政执法行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五、行政审批的程序1.受理申请:行政审批局应当在自受理之日起 5 日内出具《行政审批受理告知书》向申请人告知法定受理期限、申请基本情况等情况。2.审核办理:行政审批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3.决定审批:行政审批局在法定时间内,根据审核情况、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作出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书》。4.复核核审:行政审批局向上一级主管部门请示,组织内部专家评审和复核,对敏感事项需要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授权。5.终止审批:行政审批局对于申请人撤回申请、不再决定、无合法申请基础等情况,应当出具《行政审批终止通知书》。六、信息公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社会公众应当通过媒体、网站、发布公告、专题报告等方式,定期公开行政审批工作的相关信息,保证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七、监督和管理1.行政审批局应当对本局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对审批人员存在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行政审批局应当给予严肃处理。八、附则1.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生效。2.本制度解释权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如有需要,本制度可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版本以行政审批局的印章为准。结束语以上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将有助于法律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