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反渗透系统技术法律规范书12024 年 5 月 29 日热电厂中水回用工程反渗透系统技术法律规范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 录附件 1 技术法律规范………………………………………………………………………附件 2 供货范围…………………………………………………………………… 附件 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附件 4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附件 5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32024 年 5 月 29 日附件 1 技术法律规范1 总则1.1. 本技术法律规范书适用于热电厂中水回用工程反渗透系统设备。本技术法律规范书经投标人和招标人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投标人不遵守本协议,招标人有权拒收货、拒付款。1.2. 本法律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法律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1.3. 本招标范围为交钥匙工程,技术法律规范书提出的要求为基本要求,凡属于系统要求的设备、材料均由卖方提供,不论投标文件有没有说明,只要系统需要都应该由卖方补齐,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响应本要求,属于设备运行所必须的而未在本技术法律规范书中列出的部件或工艺,一经发现投标人也将负责免费提供。1.4. 假如投标人对本法律规范书中的条文有异议或对其制造标准有不同看法,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做详细说明。1.5. 投标方对合同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认可。1.6. 假如投标人提供的报价与本法律规范书有偏差(无论多少),应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附件 ”差异表”中。否则买方将认为卖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1.7. 在合同签定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法律规范书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要补充变化要求时,卖方应接受这些要求,且合同设备不加价。1.8. 设备采纳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1.9.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是指用于设备投入商业运行前,进行安装、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