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要求, 现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部分构成, 报告中所有统计数据截至 12 月 31 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 请与司法部办公厅办公室联系( 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 邮编: 10002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一、 工作概况 是施行《条例》的第一年
司法部仔细贯彻中央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 仔细执行《条例》及实行有效措施, 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取得了良好成效
( 一) 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司法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 同步推动
4 月《条例》颁布后, 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54 号) ( 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 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部长办公会议, 就学习贯彻《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写、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起草等进行讨论部署
部长吴爱英同志、 副部长陈训秋同志多次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请示、 文件上作出批示或指示, 就开展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 原则、 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
明确司法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部办公厅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并具体负责主动公开、 受理申请、 答复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积极筹建部信息中心, 作为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设办事机构, 设立专门处室、 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二) 仔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条例》准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