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颁布日期】960421 【实施日期】9610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综合 【名称】含硫气井安全生产技术规定 【标准号】SY 6137-1996 【章名】全文 含硫气井安全生产技术规定 Technique rules of safety production for sour nature gas wel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硫气井的开采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水和硫化氢且当天然气总压大于或等于 0
448Mpa 和天然气中硫化氢分压大于或等于 0
000345Mpa 的含硫气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经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SYJ 12 天然气地面设施抗硫化物应力开裂金属材料要求 SYJ 59 控制钢制设备焊缝硬度与防止硫化物应力开裂作法 SY 5279
1 石油井口装置 额定工作压力与公称通径系列 SY 5279
2 石油井口装置 法兰型式、 尺寸及技术要求 SY 5279
3 石油进口装置 法兰用密封垫环型式、 尺寸及技术要求 3 设计准则 在开采含硫天然气过程中, 设计均应考虑 3
5 所要求的防腐措施
1 采气井口装置选择 采气井口装置应采纳抗硫采气井口装置, 按气井压力大小选用符合 SY 5279
1—规定型号的采气井口装置
采气井口装置总成技术性能应符合 SY 5279
1, SY 5279
2, SY 5279
3 的要求, 应由经”国家油气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 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提供
2 阀门的选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